关于对黔南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18家安全培训资质复审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1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4号)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等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对黔南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7家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复审,经审查,决定保留黔南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7家三级培训资质,对机构培训资质证书有效期已满3年,至今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贵州省公路职工安全技术中心等11家培训机构现予公告取消其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资格,被取消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从事相关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现予以公告。

  保留煤矿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4家)

  1、贵州贵达科技职业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贵州发尔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3、黔南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黔西南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保留非煤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3家):

  1、贵州省邮电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中国石化贵州石油分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3、黔西南州民族职业技术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取消非煤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11家):

  1、贵州省机械职业技术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贵州云马飞机制造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3、贵州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4、贵州省消防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5、中国水利电力第九工程局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6、贵州矿山机器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7、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8、贵州省公路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9、贵州大学沙冲校区管委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0、贵阳市城乡建设学校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1、贵阳龙新华腾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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