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遴选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6    浏览次数:1

皖农办特函〔2013〕39号

  各市农委,广德县、宿松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推介活动的通知》(农办企〔2013〕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组织遴选全国休闲农业创意精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创意作品要求

  除按照农业部创意作品遴选要求外,根据我省实际,分别对产品创意、包装创意、活动创意、景观创意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1.产品创意:重点遴选我省特色鲜明的徽派盆景、木雕、竹雕、柳编、草编、竹编、手工艺品及相关制品;

  2.包装创意:重点选择我省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产品包装盒、包装袋、创意商标等,如:茶叶、水果、山核桃、中药材、菊花、食用菌、畜牧水产品及其加工品、休闲食品等包装、创意产品;

  3.活动创意:重点选择茶乡体验游、梨花节、草莓节、葡萄节、桃花节、荷花节、凤丹节、豆腐节、螃蟹节、龙虾节等节庆活动和凤阳花鼓、传统舞龙、寿州锣鼓等地方传统民俗风情;

  4.景观创意:重点选择我省优势农业产业景观及生态景观、古村落等,包括茶园、油菜花、牡丹花、梨花、桃花、石榴花、芍花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组合景观。

  二、申报数量

  各市推荐不少于5项创意作品,省直管县不少于2项。

  三、申报程序、时间

  遴选的创意作品,请各市农委统一汇总报送,于2013年11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农委特产处(每件作品提交3张作品照片和200字创意理念介绍)。

  联系人:樊珺

  联系电话:0551-62666833

  邮箱:ahsnwtcc@163.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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