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商办函〔2015〕7号
各有关市、州商务局(委):
根据省财政意见(鄂财商发〔2015〕38号)并报省政府同意,对2015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5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向为: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县建设安排预算6630万元、支持我省农产品西安营销中心承办我省农产品展销活动100万元、支持编制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建设方案和可持续消费政策研究课题经费70万元。
二、各地按照《2015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招投标公告》(于4月21日由我厅网站发布)所申报的项目,全部纳入省商务厅项目储备库,并在2016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范围中予以考虑。
三、请各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区)按《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省级示范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15〕34号)要求,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5年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商发〔2015〕40号),各地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资金已预拨各县(市、区),各地可按照预拨资金方向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具体通知另发)。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5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的通知》(鄂财商发〔2015〕38号)
2.《关于预拨2015年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
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商发〔201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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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联系人:市场体系建设处 朱雁 8578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