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7    浏览次数:1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根据《创建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鲁经贸改字〔2009〕484号),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济南经济开发区等12个产业集聚区为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名单的基地,要在现有发展基础上,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原则,以及申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技术进步、“两化”融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不断膨胀产业规模,提升质量、水平和效益,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大示范基地培育力度,在产业布局、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示范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示范基地加快成为带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和骨干力量。

  三、要将创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示范基地工作相结合、相促进,形成多级创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引向深入持久,争创更多国家级示范基地。

  四、要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管理,按照《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示范基地考核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和弥补不足,切实保障和提高示范基地质量和水平。

  

  附:2013年度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点击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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