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平顶山天晶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撤出平顶山天晶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黑名单管理的请示》(平环信〔2014〕310号)收悉,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平顶山天晶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该企业污水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取得了平顶山市环保局环保验收(平环建验〔2014〕14号); 建立了污泥处置台账,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完善了污染防治设施,实现了达标排放。
鉴于平顶山天晶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我厅《关于平顶山市天晶植物蛋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通知》(豫环文〔2013〕181号)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经研究同意将其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请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015年4月17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叶县环保局,平顶山天晶植物蛋白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