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将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
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对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的请示》(邓环〔2015〕2号)收悉,我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确认:该企业两台1.5万千瓦机组通过邓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邓环验〔2015〕01号); 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通过省环境监控中心审核验收。
鉴于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我厅《关于对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豫环文〔2014〕84号)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经研究同意将其撤出环保“黑名单”管理。请你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015年4月17日
主办:政策法规处 督办:政策法规处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能源监管办、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大唐邓州生物质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