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为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科学有效监管,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评价工作。我省将根据《指南》开展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与评价工作,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强化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监督管理。各市环保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加强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人类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工作的宣传。各市环保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了解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其切实做好自然保区管理工作。
三、配合做好遥感监测工作的实地核查。根据环保部及省环保厅开展的遥感监测解译结果,配合相关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工作,确保遥感监测的准确性。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