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委,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减少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以及全区工业发展大会关于改善企业投资发展环境的要求,切实做好今年广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按照工信部《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4〕176号)要求,我委在征求自治区有关单位意见后,制定了《2014年广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1日
2014年广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以及全区工业发展大会关于改善企业投资发展环境的要求,按照工信部《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4〕17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中心任务,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突出改革创新,突出协调配合,突出长效机制,在涉企收费清单管理、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惠企政策宣传培训、减负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涉企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切实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环境上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管理,促进涉企收费更加透明
通过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我区涉企收费等行政事项的公开透明,推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1.对现有涉企收费进行分类梳理,通过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和标准公开。(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
2.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推动取消一些不适应改革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清理建设、交通、环保、工商、消防、商业银行等领域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规范行业组织的收费行为;拟保留的涉企收费项目,对收费标准偏高的,适时合理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住建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公安厅、民政厅、工商局,广西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3.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4.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完善举报制度,制止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自治区审计厅、财政厅、民政厅、物价局)
(二)完善调查评价工作,建立企业负担反馈机制
不断完善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建立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1.认真做好企业负担网络调查工作,围绕惠企政策落实,完善调查内容,增加调查企业数量,进一步摸清企业运行的相关负担情况。(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统计局)
2.对企业反映的负担问题进行分析梳理,督促有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建立负担问题反馈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物价局)
3.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企业负担按行业细化调查评价工作,为完善我区产业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三)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宣传培训等工作,使更多企业了解和享受国家惠企政策和减负措施。
1.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参加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引导各市减负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2.加强调研检查,加大现场为企业咨询和解决政策问题的频率和力度,使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信委、各市工信委)
3.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与监督作用,适时曝光一些企业负担情况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审计厅、物价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工业发展大会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服务企业、发展企业的责任意识。各市、各有关单位领导要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广西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切实履行改革和发展的责任,加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方案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方案,统筹分工。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和各自承担的牵头任务或负责的工作,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定配套实施办法,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要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要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作为企业减负工作的重点,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要认真做好企业负担调查分析工作,针对不同性质的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尤其注重探索解决导致企业不合理负担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制度上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实现标本兼治。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主动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部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检查,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各单位要设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咨询电话、传真和电邮等联系方式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或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