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重庆市人才队伍建设"六百三万"计划实施方案》(渝委组〔2010〕157号),按照市委人才办要求,我委牵头实施重庆市"百名工程技术高端人才培养计划",计划每年培养10人,优先从企业科技人员中遴选。现将2012年度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
2、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符合"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或2013年"151"科技核心工作相关领域(详见附件1)。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
4、近5年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课题)主持人;或国家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一等奖主要完成人。
5、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组织管理能力,牵头的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产学研结合紧密。
6、在工程技术领域引领技术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突出成绩;或已经取得初步成果且具有极大发展潜力,预期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海外回国人员还应具备条件:回国两年以上(申报日算起),且每年在渝工作时间9个月以上。
二、申报名额
各单位限报2名。
三、支持措施
市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百名工程技术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对入选对象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给予支持,并进行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
四、申报材料
1、重庆市"百名工程技术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详见附件2)。
2、对应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科技人员,已入选"两江学者"、"'六百三万'计划"、"巴渝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和"百名杰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的科技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
2、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章完善,一式10份,报送至市科委能力建设与基础研究处(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16楼1601室)。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委能力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熊新
联系电话:023-67609914
附件:
1、"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和2013年"151"科技核心工作相关领域
2、重庆市"百名工程技术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1:121”科技支撑示范工程和2013年“151”科技核心工作相关领域
附件2:重庆市“百名工程技术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