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昌千亿级煤电冶化材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4    浏览次数:4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金昌千亿级煤电冶化材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千亿级煤电冶化材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方案》(请点击查看)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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