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西安市地铁四号线项目污染物排放权指标的函

发布日期:2014-01-29    浏览次数:1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建设的西安市地铁四号线项目所需的56。04吨/年化学需氧量、4。08吨/年氨氮污染物排放权指标已通过我厅排污权储备管理中心交易取得,我厅同意你公司将以上交易取得的污染物排放权指标用于该项目。你公司在组织该项目实施中要积极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措施,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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