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七届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9    浏览次数:1

鲁企联〔2013〕27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联合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工作已经组织开展了二十六届。经过各级部门共同努力,总结推广了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管理创新成果,培养了一批优秀企业管理人才,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各级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管理,苦练内功,深挖潜力,降本增效,努力克服困难、向管理要效益,涌现出了一批特色突出、创新性和实用性强、层次水平高的优秀管理创新成果,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掘提炼好的管理理念、模式和方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十七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推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1、战略管理

  2、精细化管理

  3、基础和现场管理

  4、成本管理

  5、六西格玛管理

  6、商业模式创新

  7、财务资金管理

  8、全面风险管理

  9、全面预算管理

  10、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

  11、标准化管理

  12、质量品牌管理

  13、企业诚信管理

  14、市场营销管理

  15、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国际化经营

  16、管理项目化的探索与实践

  17、安全生产管理

  18、知识管理

  19、技术创新管理

  20、物流管理

  21、管理信息化及电子商务

  22、企业兼并重组

  23、公司治理

  24、法律事务管理

  25、投融资管理

  26、产权管理

  27、上市公司管理

  28、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29、节能减排与绿色管理

  30、危机管理

  31、企业文化与软实力建设

  32、员工培训和学习型组织建设

  33、其他符合要求的创新成果

  二、推荐条件

  省里对今年的成果将实行总量控制。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的规定,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基础上,严格做好审查工作,择优推荐,进一步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实践性、推广性和效益性。对纯工程技术类成果,今年将不再受理。

  三、推荐要求

  第二十七届山东省企业管理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各地企业由各市经信委、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联合会推荐上报,中央和省属企业可直接申报。各级部门应加强对本地、本行业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指导,做好成果推荐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和推荐单位公章,按照《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及《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撰写主报告并计算成果效益,做到材料完整、手续齐全、符合程序,申报材料(申报表和主报告)一式6份于2013年7月15日前同时报省经信委企业处2份和省企业联合会4份(代省国资委收取2份),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过期不再受理。(《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和《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请到http://www.sdeic.gov.cn/qyc/index.htm或http://www.sd-ec.org.cn/下载)。

  1、省经信委企业处

  联系人:刘维峰

  电  话:0531-86902646  18653118891

  邮  箱: xiaohua0213@126.com

  地  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2、省国资委、省企业联合会

  联系人:王强

  电  话:0531-88825768  13953183658

  邮  箱:sdqlyjzx@163.com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21层2131房间省企联研究中心,邮编250101

  附件:《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七届山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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