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财政局、农业局(农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果菜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提高我省果菜产业发展优势,促进农民增收,2013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继续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以下简称“现代农业果菜项目”)。现将立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在我省果菜产业优势产区继续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围绕苹果、蔬菜和食用菌三个产业,以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生产模式,改善生产条件,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为重点,实行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打造引领全省果菜产业振兴的制高点,促进全省果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再创果菜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以县为主,统筹规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实行“竞争立项”,以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项目县要根据当地“十二五”果菜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要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先安排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增收效果显著、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整体效应。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级引导,多方投入。项目建设以社会投入为主,各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吸附作用,引导企业、合作组织和农业大户投资项目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并积极整合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资金,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项目实施期为一年,项目县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确保把项目放到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地方。省里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确定下年度项目县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目标。通过项目带动,力争到2015年,全省3000万亩蔬菜、900万亩水果基本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大田蔬菜亩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设施蔬菜亩均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水果亩均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全省食用菌周年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5%以上,菇农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果菜菌等高效特色农业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带动全省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
二、建设内容
适应当前全省苹果、设施蔬菜和食用菌产业发展实际需要,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指标、能考核”的要求,2013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各候选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干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自主确定具体建设内容。2010-2012年已实施现代农业果菜产业项目、2013年继续具备申报资格的候选县,建设内容必须包括“(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
(一)基础生产设施建设。主要完善项目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机井、蓄水池等灌溉水源和水电管网,硬化主干道,整修生产路等,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鼓励配置选用先进实用机械,提高果菜生产管理机械化水平。
(二)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引进、选育、展示矮化砧木和优良品种,扩大资源储备与开发利用;完善提升苗木繁育基地的水电路渠、节水灌溉以及苗木分级包装、贮藏等基础设施;建设矮化砧木苗繁殖圃,提高矮化自根砧苗木的繁育水平,每个基地形成年产80~100万株优质矮化苗木的生产能力。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重点引进优良品种,新建、改造集约化育苗专用设施,按照日光温室:智能温室=3:1的比例合理配置设施类型,配套完善先进育苗设备,提高种苗生产能力和育苗质量,建成后年产优质商品苗3000万株以上。食用菌菌包(料)生产基地,支持食用菌菌包(料)标准化生产线建设,以菌种生产经营企业或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企业为基础, 围绕引进与筛选优良菌种,配套菌包(料)生产设备,重点扶持接种、菌包生产与培养车间和发酵隧道建设,拌料装料、灭菌接种、菌包传输、发酵配套设备等菌包(料)生产线设备建设,促进食用菌生产向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建成后,菌包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袋以上或者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2000吨以上。
(三)示范园建设。苹果产业,新建一批成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示范园,全部配套滴灌设施,并示范推广肥水一体化技术,带动全省苹果现代栽培模式的推广;高标准改造一批成方连片面积300亩以上、树龄20年生以下的郁闭密植苹果园,示范推动郁闭园改造进度,力争三年内完成郁闭园改造任务;启动老龄果园更新改建工程,建设一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老龄果园更新改建示范园。蔬菜产业,参照《全省蔬菜日光温室建造指导意见》,新建一批结构优良新型日光温室;对棚型结构不合理、安全生产能力差的老旧棚体,本着群众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集中进行改造重建;因地制宜,设计建造一批结构合理、抗风雪能力强、操作方便的拱圆大棚;对棚内灌溉、温湿度调控等设备进行配套完善,对种植年份长、连作障碍严重的日光温室土壤进行集中处理改良,实现结构合理、性能优良、抗灾减灾能力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可持续生产能力,形成成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力推广设施蔬菜简易有机基质栽培模式和新型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及其菜菌科学种植技术,提高设施和土地利用效率,实现菜菌“共生”,提高种植效益。食用菌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现有的基地、示范村等,重点建设一批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现代食用菌产业园区(基地),重点支持标准化菇房建设和配备温度、湿度、通风控制等食用菌生产设施设备等。建成后,每个园区(基地)多功能恒温菇房(每个面积0.5亩以上)不低于200个或菌菜复合棚(每个面积1亩以上)不低于100个,生产面积占整个园区(基地)的60%以上,年鲜菇生产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
(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依托已建成的沼气村和沼气工程,围绕沼渣、沼液和农业残留物的资源化利用,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高效实用”的原则,通过建设田间沼液储存、稀释池,输送管道、设施和喷施设备,或建设相应的秸秆粉碎堆沤池,积极推广“畜-沼-果(菜)”循环生产模式,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引导循环农业发展。围绕食用菌菌渣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再利用,支持菌渣有机肥、菌渣栽培基质、菌渣生产养殖垫料等的专业化生产。
(五)病虫害统防统治。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层植保服务组织或植保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可持续运转的原则,组建果菜病虫害统防统治队伍,配备病虫害防治装备,开展农业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控能力和效率。
(六)推广生态配套栽培技术。苹果产业,重点推广生草覆盖、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等肥水精准管理技术,壁蜂授粉、果实套袋、铺反光膜等花果精细管理技术,频振式杀虫灯和色板诱杀等绿色控害技术。蔬菜产业,重点推广防虫网阻隔、色板诱杀以及生物农药等绿色控害技术,多功能棚膜覆盖、膜下滴灌等控湿防病技术,果菜熊蜂授粉、振动器授粉技术,利用棉隆、石灰氮等进行土壤改良处理技术,推广微生物菌肥、功能性肥料等新型肥料,科学选用高效低毒农药,控制农药残留,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食用菌产业,重点支持多功能恒温菇房及菌菜复合棚等新型栽培模式和周年化生产、工厂化生产新技术,菌渣综合利用新工艺等综合配套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标准果园上,在环境条件监测、病虫害预测预报以及生产过程监控的基础上,利用果园专家管理系统,远程控制微喷、滴灌或肥水一体化等设备,实现果园的自动化管理。设施蔬菜上,实时采集设施内的空气温湿度、土壤水分、光照强度等环境因子,为环境调控提供依据。监测影响设施内病虫害发生的关键因子,实现对病虫害预测预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指导。实现远程控制卷帘机、通风机、水肥一体化等设备的自动化管理,对设施蔬菜安全生产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随时掌握蔬菜生长状况、管理措施以及投入品使用等相关信息。食用菌生产上,在食用菌标准化专用菇棚或工厂化生产车间中,推广食用菌规模出菇车间智能控制系统,对温度、湿度、光照、CO2含量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和监控。根据食用菌生长模型和环境控制模型,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和传感技术优化控制生产过程和环境。
三、候选县选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候选县范围。候选县从国家和我省规划的苹果、蔬菜、食用菌优势区域中选择,综合考虑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果菜种植面积、产量产值、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22个县作为候选县,其中苹果产业8个,蔬菜产业11个,食用菌产业3个(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果菜生产,组织发动到位,工作措施有力。县级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编制了果菜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果菜生产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基层干部和群众发展果菜生产的积极性较高。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政府有较强的资金筹集和整合能力,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能够足额筹集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能够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的用于果菜产业发展的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并能够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按照编制的果菜产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近两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未被省级以上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
3、县、乡果菜产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满足技术指导、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具有承担省级以上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项目的基础和经验。
4、具有与承担项目相匹配的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原则上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或规模较大的专业大户,有实施项目基础、经验和积极性。承担种苗繁育基地实施主体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中,苹果苗木繁育基地,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苗圃以及相配套的母本园、采穗圃矮化砧木苗繁殖圃面积要在200亩以上,从事苗木繁育5年以上,年育苗规模50万株以上,有注册商标;蔬菜种苗繁育基地,实施主体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2012年商品苗供应能力达1500万株以上;食用菌菌包(料)标准化生产,实施主体要具备一级菌种生产资格(获得省农业厅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5、项目县在完成建设任务后,须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苹果亩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日光温室蔬菜亩收入增加3000元以上,食用菌亩增产值4000元以上。全县果菜菌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和农民来自果菜菌产业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果菜菌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苹果、蔬菜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数量明显增加,食用菌80%以上达到绿色食品标准。
三是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率明显提高。新优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郁闭园和老果园改造,蔬菜集约化育苗、新型设施栽培、菌菜复合棚和食用菌周年化、工厂化生产新技术,菌渣综合利用等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基础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满足生产需要;果园生产管理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蔬菜、食用菌保护栽培设施优化升级,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调控能力增强,机械化化程度明显提高。
五是生态环保和循环农业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推广“畜-沼-果(菜)”等生态循环模式,“三沼”(沼渣、沼液、沼气)利用率达到95%以上。通过推广生物药肥、绿色控害、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有效地减少化学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对农业面源和设施的污染。
六是农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应用,果、菜、菌生产管理环节信息采集自动化、生产过程可视化、管理智能化程度明显提高,农业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省以上资金补助额度。原则上省以上财政对每个苹果产业项目县补助600万元,对每个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项目县补助500万元。
(二)各级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项目县建设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规定,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苹果苗木繁育基地,主要用于种质资源圃、采穗圃、矮化自根砧繁殖圃、苗圃等的水电路渠及节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主要用于育苗基地扩建、改造,新设备、新材料配套完善和新品种引进、繁育等补助;菌包(料)标准化生产线,主要用于优良菌种引进与筛选,菌包(料)生产和发酵设备配套完善,接种、菌包生产与培养车间和发酵隧道建设等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
2、示范园建设。苹果示范园,苹果矮砧集约栽培果园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矮化自根砧示范园,省以上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苗木补贴、支架材料及节水灌溉、肥水一体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郁闭园改造减产补助,隔行间伐的省财政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隔株间伐或疏枝缩冠的每亩不超过1000元,配套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40%;老龄果园更新改建示范园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土壤改良消毒、节水灌溉、矮化苗木及支架材料等,但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蔬菜示范园,主要用于标准化日光温室、拱圆大棚的棚体建造、新型棚膜、水肥一体化等新设备新材料配套完善、土壤改良以及病虫害统防统治等,购置日光温室蔬菜简易有机基质栽培基质、设备等,新型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建造和有关设备配套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现代食用菌产业园区(基地),主要用于标准化菇房建设,食用菌生产设备配套完善,园区内道路、水电路基础设施等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
3、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苹果和蔬菜产业,支持发展“畜-沼-果(菜)”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生态循环农业,主要用于沼液储存池、稀释池、田间沼液输送管道或运输设施、沼液喷施设备、秸秆堆沤设施建设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或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生物菌肥、功能性肥料等,开展病虫害物理防治、绿色控害等技术措施,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有机肥料厂车间建设、有机肥生产及其他利用配套设施设备等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
4、开展农业物联网试点。苹果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土壤pH值传感器、物联网气象站、高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蔬菜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空气温湿度传感器、CO2浓度传感器、光照度传感器、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土壤pH值传感器、标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空气温湿度传感器、光照度传感器、O2浓度传感器、CO2浓度传感器、标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80%。
(三)社会投入。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激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广泛吸引生产经营主体、金融等社会资金投入,努力扩大项目投资规模。各项目县在编制项目申报书时,要逐个列示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各渠道投入规模、补助方式和具体用途等内容。各候选县吸引社会投入情况将作为项目县资格确定的重要依据。
(四)整合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是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平台之一。项目县要加强资金整合,以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果菜产业发展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首先整合与果菜产业振兴有关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尽可能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区结合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被确定为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县,在项目区选择上要尽可能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布局一致,高效节水灌溉资金要优先用于果菜产业项目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再重复安排。省财政将把资金整合情况作为项目县资格确定的重要内容。
五、项目县申报审批
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差额上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
(一)申报主体。县级财政、农业部门。
(二)申报程序。候选县财政、农业部门在广泛征求项目实施主体意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考察论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报经市级财政、农业部门审查通过后,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审批程序。
1、资格审查。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上报的候选县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县,不参加评审论证。
2、专家评审。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织专家对各候选县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
3、确定项目县。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根据专家评审得分,择优确定项目县。省农业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到项目县进行现场踏勘,并下发审查意见。现场踏勘情况与项目申报书明显不符,不具备项目承担能力的,直接取消项目县资格。
(四)资金下达。项目县根据确定的资金补助额度和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省财政厅据此下达项目资金。
(五)项目实施。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相关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各候选县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研究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搞好市场调查,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精心编制项目申报书。各项目县县级人民政府应出具《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并随申报书一并上报。未出具承诺函的,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二)认真考察,做好前期调查论证。各候选县要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向、目标任务等,认真开展前期考察论证,切实了解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有关情况和投资意向等,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确保前期论证的严肃性,项目实施方案一经省里备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变更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年度资金绩效评价中,对项目发生变更的县,将予以扣分。
(三)实事求是,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各相关县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主体意愿,实事求是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候选县要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意向书,督促落实自筹资金。
(四)规范要求,按时上报申报文件。各候选县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和项目立项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有关市务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候选县申报书一式12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省农业厅联系人:宗可栋,联系电话:0531-67866110;
省财政厅联系人:杨晓黎、陈曦,联系电话:0531-82669780,82669884。
附件:1、2013年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候选县名单
2、2013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果菜产业项目附表下载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