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粘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6    浏览次数:2

鲁农保字〔2013〕8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粘虫是粮食作物的重大虫害之一,具有迁飞性、群集性、暴发性和杂食性特性,大发生时可造成严重减产甚至绝收。为科学应对二、三代粘虫对我省农业生产的严重威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现就加强粘虫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粘虫发生的严峻形势

  2012年,粘虫在我国华北、东北地区发生严重,我省局部也造成危害。今年,主要虫源区来自长江中下游和江淮地区,一代粘虫见蛾早、蛾量大、卵量高,对我省粘虫发生带来极大影响。6月初我省多地蛾量显著偏高,其中定陶单日单灯诱蛾达856头。目前,我省粘虫处于三、四龄期,已由麦田向玉米田和路边杂草转移为害,潍坊、滨州等多地套种夏玉米及晚播春玉米田出现高密度聚集地块,即将进入暴食阶段。其他各地也呈现明显上升趋势,部分地区存在暴发危害可能,一旦控制不力,导致虫害范围扩大甚至成灾,将严重影响秋粮产量。各地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粘虫监测和防控作为当前田间管理的重中之重,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积极行动,科学应对,坚决遏制粘虫暴发为害,坚决打好治虫保苗保秋粮战役,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

  二、加大监测预警力度

  准确掌握虫情,是有效开展防控工作的前提。在前期较好工作基础上,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虫情普查,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在杂草较多地块进行重点调查,确保不留死角。要准确掌握虫害发生范围及变化态势,密切关注蛾量、虫量、卵量发展变化,准确掌握粘虫发生、发育、发展情况,明确发生分布区域和重点防治地块。要多渠道、广范围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和警报,提高信息到位率。同时,加强虫情信息调度,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虫情。

  三、科学开展防控

  粘虫是迁飞性重大病虫,具有集团集中迁移为害特点,一家一户难以防治。粘虫防控必须依靠政府的组织协调,在重大病虫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开展。要充分发挥专业化防治组织在重大病虫防控中的主导作用,确保在短时间打好歼灭战,保证应急防控效果。要坚持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组织科学防控。对已经爆发的重灾区,紧急动员一切力量,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开展除治;对达到防治指标的地块,要立即组织除治;对发生程度较轻的地块,要密切关注,提前做好准备,随时进行防治。对于三龄以下幼虫,可采用菊酯类、阿维菌素等药剂,对于高龄幼虫,可采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菊酯和有机磷混配药剂等农药品种,准确掌握用药浓度和剂量,尽量避免高温时段施药,做到安全防护、科学施药。

  四、做好宣传指导

  由于近20年来我省一直没有大面积暴发粘虫危害,去年也只是在个别区域出现高密度田块,专业化防治组织和农民群众普遍对该害虫了解较少,缺乏应急防治意识和科学防治知识。要加大宣传,营造打好治虫保苗保秋粮战役氛围。要加强指导,充分利用现场指导、印发明白纸、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粘虫的识别特征、危害特点和科学的防治技术,提高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效果。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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