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批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复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7    浏览次数:1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山东省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示范基地突出工业布局优化和产业发展特色,总体发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成为推动地方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按照《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鲁经信改字〔2013〕300号),今年决定对第一批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复核。复核工作对于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弥补不足,完善培育机制,进一步提高示范基地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复核工作,切实履行好示范基地主管部门职责,认真组织安排,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请按照复核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好本市第一批省级示范基地的材料报送和初步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请于7月15日前将复核申报材料纸质版式3份和电子版报省经信委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联系人:李涛,电话:0531—86062018,邮箱:JNSHLT@163.com。

  

    附件:第一批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点击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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