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浏览次数:2

鲁人社字〔2012〕78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为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等文件要求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计划,2013年将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应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

  (二)以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为主,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高级研修项目应重点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鲁南临港产业带和省会城市圈建设服务。其中,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还要注重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服务。

  二、申报推荐和公布

  (一)各市、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上述选题重点确定高级研修课题,并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对申报选题进行评审论证,确定2013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并从中遴选若干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研修对象要面向全国或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期学员50名左右。

  (二)每期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36学时,主要采取培训、研讨、交流、考察等形式,其中研讨、交流活动不少于6学时,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

  (三)参加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凡入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其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资助。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需求调查、选题论证、专家授课、教材及课件开发、考察活动、学员食宿补贴等。对参加高级研修项目的学员,除往返交通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对于推动工程实施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对此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各市、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于2013年1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联 系 人:李  勇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86902381(传真)

  电子邮箱:sdrs_zjc@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政编码:250011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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