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产业字〔2013〕14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2〕10号文件进一步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鲁政发〔2012〕39号)精神,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五十百千万”工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根据《山东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管理办法》(鲁农产业字〔2013〕7号),经村镇申报、市县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章丘市枣园街道万新村等64个村镇为山东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发展一村一品是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抓手,也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一村一品发展的规划引导,加大对示范村镇的扶持力度,将一村一品发展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探索产业化扶贫的发展道路,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获得认定的示范村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附件:山东省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