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及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及时了解和反映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6 -2013年期间立项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进行调查统计。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 列入2006-2013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且2013年仍在实施的项目;
2。 2012年、2013年验收结题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1。 2013年度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2。 已验收结题的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的后续发展情况(由已验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跟踪调查表)。
(调查表及项目清单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1。 以上调查内容书面材料每项报送一份,并附电子版。
2。 西安市、西安高新区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独立报送,除西安市外其他各市(区)项目由各市(区)科技局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
3。 报送时间:西安市、西安高新区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管理的各项目由承担单位在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各地市归口管理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在4月15日前统一报送。
4。 报送地址:电子版直接发送到邮箱:zdcxzx2007@126。com,请以项目编号作为邮件主题发送。纸质版请交到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统计分析中心(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四、注意事项
1。 开展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检查以及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检查是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请各项目管理部门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调查活动,协助并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检查和总结,按照项目计划及任务书的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
2。 对不按时提交《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将不再受理其所报项目,并将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3。 已验收结题项目的验收结题标准以通过省科技厅产业处验收并取得验收证书为准。
4。 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填写调查表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联系人: 施 蕾
联系电话:85532175 传真:85527875
E-mail: zdcxzx2007@126。com
附件:1.《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1.doc
2.《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已验收结题项目跟踪调查表》2.doc
3.执行项目清单3.xls
4.跟踪项目清单4.xls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