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

发布日期:2013-11-29    浏览次数:2

  国土资源部积极回应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国家要求,日前,该部表示,将梳理评估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办法》等。

  国土资源部透露,近日,该部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据悉,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要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对此,国土资源部表示,该部将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国土资源部将着手建立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梳理评估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办法》等;制定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国家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此外,做好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对地方的督导和指导,确保地方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尽快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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