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委:
为了做好2014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4〕4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和规定,2014年度我区申报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范围主要是陈皮(橘红、橘络)、何首乌、木通、鸡血藤、蛤蚧,另外,对不分省份的品种灵芝、蜈蚣、美洲大蠊,穿山甲、羚羊角、金钱白花蛇等也可以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可视情申报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重大项目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申报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申报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二、国家有关部门对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考核很严格,而且国家支持的资金是在项目完成考核达标后才予以拨付,要求企业具有较强实力,有足以支持项目建成的自有资金。为了确保项目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原则上,今年申报项目的企业,2013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必须在3亿元以上。
三、2014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明确规定每个省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我委将从各市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取,因此各市要从严掌握。申报的项目必须完全符合规定,且只能申报1个。
四、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材料请于2014年7月20日前报送到自治区工信委食品医药工业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董进明 0771-8095036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4〕4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指导各地做好2014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时将申报文件和项目建议书报我部。
附件:《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申报指南》.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