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2014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新博会”),定于2014年9月1日-3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哈尔滨市红旗大街301号)举办。现将新博会参展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我区新材料产业发展为宗旨,积极开展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加强区域合作,努力搭建合作平台,进一步增强我区新材料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参会内容
(一)组织企业参加国家新材料产业重大专项课题报告会、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与资本创新峰会、中国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高峰论坛等,加强技术交流。
(二)组织企业参加产业成果发布与项目对接服务平台,获取国内外最新的技术和信息,了解行业最新科研成果。
三、参展事项
(一)此次展会设新材料专业馆(展品范围:专业展出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6大领域材料)、新材料装备馆(展品范围:主要展示新材料检验和检测仪器,新材料成型加工制作设备及新材料应用领域装备等)、新材料生活馆(展品范围:主要展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材料产品和新材料技术、科技出版物、科普知识,突出实物与互动性),请各市组织动员企业参展。
(二)参展企业填写2014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附件1),于2014年8月7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并报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汇总企业参展申请表并填写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附件2)后,于8月15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四)展位收费标准:标准展位(3M×3M)7800元/9㎡;室内光地(36平方米起租)780元/㎡。参展企业参展费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实际支付参展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参展企业参展费用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博会结束后企业将参展费用支付证明材料(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我委汇总后报自治区财政厅核拨。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我委做好新博会的筹备工作。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新博会活动,开展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加强区域合作。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向当地政府申请核拨组织参加新博会的工作经费。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参展参会的代表名单(附件3)统一汇总,于8月15日前报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认真做好新博会参展参会工作,按时上报参展参会名单及参展展位(面积),以便我委汇总申请参展展位补助经费。
各单位可上网查询新博会展会资料,网址:http://www.ciamiecn.com/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
王 萍 13768411951,0771-8095282
张宝君 15978139051,0771-8095279
传真:0771-8095283 电子邮箱:gxjw5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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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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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丽:0451-82621984 139461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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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xbhssz@163.com
附件:1. 2014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2. 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3. 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参会代表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4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