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规划》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5

  根据省商务厅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商务厅就编制《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

  编制《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规划》

  二、采购预算

  财政拨款,预算金额17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投标为废标)。

  三、采购内容

  编制《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规划》文本。包括: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现状。对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商务现状功能进行描述,包括现有重大商贸流通基础设施、重要商业网点布局情况、重点企业、商务功能空间差异等内容。长江中游商务功能定位。依据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规划中提到的功能目标以及对长江中游地区自身条件、十三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等,提出长江中游的商务功能定位。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的支撑体系。对构建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的支撑体系进行分析,包括基础设施体系、商业网络体系、便民服务体系、专业市场(功能)体系、仓储物流体系、市场监测体系、区域协作体系等。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的发展重点与区域布局。发展重点:为实现区域功能所需推进的重点领域与重要工作。区域布局:明确区域内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规划时间从2016年到2020年。半年内,完成规划文本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熟悉国家国内贸易流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具有丰富的商贸流通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理论基础,熟悉国际、国内和长江中游三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

  (四)具有熟悉商贸流通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团队。

  (五)具有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方面的经验及成果。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五、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投标的编制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情况。包括: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课题组组成情况、编制课题组负责人个人情况、编制课题组主要成员个人情况。

  (二)主要研究成果。

  (三)编制工作方案。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编制单位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所有文件包装好并进行密封,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17时前邮寄或送达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资料。

  六、评审办法

  按照省商务厅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省商务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确定编制单位。

     

  联系人:朱雁   周志勇

  单 位:湖北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03室

  邮 编:430015

  电 话:027-8578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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