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的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消费者认可度和市场竞争力为基准,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市推荐、专家评价、会议审议和社会公示等评价程序,最终认定2013年度广西名牌产品134个(其中工业产品126个、农产品8个),有效期三年。
希望荣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追求卓越绩效,发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广西名牌产品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质量
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
附件:
1、附件:2013年度广西名牌产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