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
为了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根据《“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精神,准确把握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特征和需求,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引领、资源积聚、技术集成、创业服务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加速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效的模式和科技支撑。
2.总体目标:到2017年,争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总数达到5个左右,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总数达到30个左右,基本覆盖我省主要农业功能类型区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使农业科技园区成为我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和农村人才培养基地。
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重点任务
根据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的总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农民收益”的运行机制,统筹规划、重点建设、集成资源、创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统筹科技资源,推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建设。要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使科技要素向园区积聚,进一步完善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创新应用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重点强化农业生物、信息、生态环境、设施、农产品深加工与现代物流等现代农业技术,示范引领区域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与产业功能拓展。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成果供求引导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突出产学研合作。要充分发挥成果转化和孵化职能,建立适合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鼓励各类科技成果入园并进行中试、孵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着重围绕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现代装备、生物种业等领域,逐步形成园区与大学、科研机构、企业一体化的成果快速转化体系,提升科技转化层次,加快转化速度,提高转化效率。
3.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专家大院、“12396”信息服务平台、农技服务“大荔模式”、大学试验站等现有工作平台,支持和引导园区组建技术创新中心、专家工作站、企业孵化器、技术交易机构、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为技术引进熟化、技术研发转化、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业等提供系统、全面、方便、高效的公共服务。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入园创业,为他们提供良好环境条件和扶持政策。要鼓励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以园区为载体,把科技、信息、物流和市场等有机结合,为入住企业提供全程“交钥匙”服务。
4.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机结合,以园区为平台,制定政策激励机制,引导更多的科技特派员入园创业,不断壮大园区科技创业队伍,提升农业科技创业能力和水平。围绕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的主导产业,引进科技特派员在园区领办、创办各类科技型产业或者科技服务组织,支持科技特派员领衔组织开展科技创业项目。每个省级园区至少培养一个领衔型科技特派员,20个创新创业型科技特派员。
5.加快农业科技园区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和完善园区信息网络体系,实现与国内外互动的信息沟通,提高园区的市场、人才、技术和产品信息服务能力。丰富科技成果的网络展洽和交易,新技术成果和人才的引进及招聘信息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查询与发布,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技术咨询与科技普及等服务功能,建设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网络体系。
6.加强园区的战略合作,发挥科技示范作用。采取积极措施,探索有效模式,进一步推进国内外园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园区之间以结盟的形式开展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发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平台、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建设一批特色产业专业园区。
三、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条件
1.园区建设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园区必须有清晰的地域界限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有科学的实施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
3.园区要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充分体现农业科技资源统筹聚集效应,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科技特派员,有良好基础实施条件和比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
4.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建立信息、科技、资金、政策、法规、组织等多方面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科技园区建立投融资平台,为园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和命名
1.园区由所在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初审及筛选后,推荐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做实地考察后命名为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各设区市成立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3.对正式命名的“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省科技厅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入园企业技术转化,技术依托单位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对运行情况良好的科技园区,在今后各类计划项目中给予必要的倾斜。
五、2014年度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
为了做好2014年度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请各级科技部门对近年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研平台、技术服务体系、科技型龙头企业等进行全面摸底,积极组织各园区单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各设区市申报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园区项目由所在地科技部门按一、二、三产业融合,全产业链统筹安排,一并上报。请于4月15日前将园区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至省科技厅农村处。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 王莹 赵致远
联系电话:029-81770897
电子邮箱:kjtwangy@163.com
附件: 1.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申请书附件1.doc
2.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附件2.doc
3.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项目汇总表附件3.doc
4.陕西省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申报书附件4.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