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工信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及《甘肃省贯彻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于2015年1月17日-18日召开了甘肃省2015年第一次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会议,对金塔县兴万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申报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进行了认定,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现将通过认定且公告期间无异议的产品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市、州工信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