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机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4年5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湖北省2011—2012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重点检查,并于2015年9月6日下达了处理决定。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B类的7家企业: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武船深海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恩施清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东风钟祥汽车弹簧有限公司,取消其相应认定期限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对C类的12家企业:武汉南华高速船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九洲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永祥粮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远成药业有限公司、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瀚兴日月电源有限公司、荆州恒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湖北华丽染料工业有限公司、华新水泥(黄石)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其整改情况报告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3、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东风扬子江汽车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条件不予处理。
联系人:刘春生
联系电话:027-87135797
附件: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附件2: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表(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