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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创新型试点县(市、区)的通知 陕科政发〔2014〕35号

发布日期:2014-03-11    浏览次数:5

各市科技局:

  根据《陕西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方案》,省科技厅将分批开展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工作。现将2014年度首批试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的选择

  1.获得国家科技部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

  2.基础良好、特色鲜明。试点县(市、区)在县域发展战略定位、企业创新能力、地方特色经济、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惠民等方面,具有良好基础和鲜明特色。

  3.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试点县(市、区)需明确建设目标,采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等方式制定发展规划,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产业、基地、项目,明确责任机制,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

  4.体现多层次和代表性。结合区域布局和城区类型,选择不同层次、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试点。

  二、试点的确定

  省科技厅对申报开展试点工作的县(市、区),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和实地调研考察的方式,研究确定创新型试点县(市、区)。

  三、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限额申报3个,其他地市限额申报2个。

  2.请以县(市、区)政府函的形式,将试点县(市、区)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科技厅。

  3.申报材料主要包括试点县(市、区)的工作基础、发展现状、优势特色、试点目标、工作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限5000字以内。

  4.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

  联系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牛  斌

  电  话:029-87294265   E_mail: kjtnb@163.com

  附件:《陕西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方案》附件.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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