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育种人才培养,发挥人才作用,提升我国种业科技创新水平,农业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育种专家信息库的通知》(农办种[2012]3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建立全省育种专家信息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育种专家单位范围
在农业部要求的基础上,统计范围扩大到县级及以上,民办科研育种机构中符合育种专家统计要求的也列入统计。
二、有关要求
1、各市农委负责辖区内科研教学单位、种子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育种专家信息统计上报,省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及省农委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育种专家信息统计上报。
2、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育种专家信息库的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认真填报《育种专家信息表》(附件2),并收集汇总后填写《育种专家信息统计表》(附件3),加盖汇总单位公章,连同收集的《育种专家信息表》纸质材料一并于2月1日前寄达江苏省种子管理站。《育种专家信息表》、《育种专家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jsriceseed@126.com。
3、各征集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填报的育种专家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作物育种5年以上,且目前仍从事育种工作。专家信息表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上报,确保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统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种子管理站联系。省种子管理站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江苏农林大厦15楼,邮编:210036,联系人:许明,联系电话:025-86263524、86222245(传真)。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育种专家信息库的通知》(农办种[2012]36号)
2.育种专家信息表
3.育种专家信息统计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表1 育种专家信息表.xls
表2 育种专家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