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告2013年69、72号精神,2014年成品油(燃料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进口资质条件(详见公告69、72号附件)且需要进口的企业速将成品油(燃料油)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于2013年10月28日、2014年2月12日、5月20日、8月20日报送到我厅对外贸易处。原油进口企业申报材料于2013年11月10日前报送,以便报商务部,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72号
联 系 人:江西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赖昌鹏
联系电话:0791-8624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