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财建〔2013〕119号
各市财政局、农业局、监察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事处(市联社):
今年以来,省多次收到反映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以下简称“补贴”)情况的信访材料。为进一步加强对补贴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管理的通知》(财办建〔2013〕60号)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准确性。小麦种植面积是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各市要按有关要求,下大气力做好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实上报工作。一是在优化现行申报核实程序基础上,省继续采用卫星遥感监测办法,同步核查各市小麦种植面积。各市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超出卫星遥感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由各市自行负担。二是对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疑似有问题的县(市、区,下同)、乡、村,有条件的市、县要委托测绘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利用GPS等先进设备和技术,适时、独立、有针对性地开展小麦种植面积实地测量,重点掌握每个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数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解决虚报面积问题。
二、切实加强补贴发放管理。一是各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各县财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就补贴资金发放做出安排,并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县级农信社。二是完善乡镇“下一级”公示制度,乡镇政府要到村公示当年补贴发放明细。三是农信社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一本通”管理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并开具证明。鼓励县级农信社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农民“一本通”账户。四是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专人专线”。各级要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加强档案管理。要按照本通知附件格式,做好信访登记造册工作,详细记录信访人姓名、电话、住址、反映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争取信访人满意。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四是尽量避免越级上访。当地已受理但仍出现越级上访的,省将加大督查力度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一是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和补贴发放环节,各市都要组织联合检查,并重点检查信访事件较多的县、乡、村。二是建立健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补贴发放问责机制。要按照乡镇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村级主要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逐级签定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移交虚报面积、套取补贴等案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三是完善综合考核机制,提高面积核定、补贴发放信访及违规违纪情况考核所占权重。考核结果与粮食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分配挂钩。从2013年起,省财政原则上按照补贴户数分布情况,适当安排奖励性经费,专项用于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无误行政村的奖励或经费补助。
附件:粮食直补信访登记表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山 东 省 监 察 厅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