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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结果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05    浏览次数:2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表彰在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我市开展了第三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经过组织推荐、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目前已评选出10名第三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拟奖励人选(详见附件)。

  为了提高评选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拟奖励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奖励人选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向评选工作办公室反映,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对署名意见组织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0日。

  评选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干部处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83979213

  传 真:835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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