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陕西省 » 科委 » 正文

关于推荐国家和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2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2014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同步进行。2014年我省将评选产生省级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各3个。根据科技部对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推荐要求,省科技厅将在省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中择优推荐国家科技部。

  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市内组织推荐工作,国家级高新区负责高新区的组织推荐工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可直接组织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得超过5人。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申报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1.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2.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项目,且不能同时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如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4.依托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5.省科技厅将根据有关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对象进行遴选,确定最终入选对象和推荐人选。

  6. 申报单位可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统一注册、申报和推荐。网上填报完成后,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表(带水印),与附件证明材料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4月21日。

  联系人: 牛斌

  联系电话:029-87294265,18591918891

  电子邮箱:kjtnb@163.com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区608

  附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4月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