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组织推荐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3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组织推荐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兽医局,厅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立足实际,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和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工作,在网站建设、“12316三农”热线服务、工程实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发扬成绩,促进工作,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农业信息工作机构中推荐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信息化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农业信息工作,组织实施得力,各项任务完成较好,在信息化农业和农民增收中发挥重要作用;

  2、单位领导重视,有农业信息组织机构,工作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健全,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并对农业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经费、物资等给予有力支持和保障,工作措施得力,监管和机制运行到位;

  3、积极推广普及信息技术应用,将农业信息工作与单位业务有机融合。在农业网站建设、网络工程、“金农”工程实施、“12316三农”热线宣传、信息联播组织、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等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有明确的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能够立足实际、讲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5、注重农业信息化人才的培养,有完善的培训和考核制度,农业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好、人员结构合理、工作效率高。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在农业信息工作中,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组织领导或直接从事农业信息化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肯干,取得了较好成绩。

  2、热爱农业信息工作,在工作中,努力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创新,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新建议,积极为农业信息化工作献计献策,并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在农业网站建设、网络工程、“金农”工程实施、“12316三农”热线宣传、农业信息报送、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坚持勤俭节约精神,在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中讲求实效,少花钱多办事,节约资金且取得了较好成效。

  5、无违纪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三、表彰名额

  “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50个,其中市级16个,县级28个,农业特色网站5个,省级1个。“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75名,其中市级23名,县级32名,厅机关及厅属单位15名,省农业信息中心5名。推荐名额将根据近来的工作任务、完成效果、工作考核等综合指标确定。详细分配名额见附表1。

  四、推荐要求

  (一)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先进集体”由省上推荐。“先进个人”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推选,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经所在单位公示后上报。推荐“先进个人”时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二)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由所在单位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先进个人需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当地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填写《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

  (三)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00。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单页双面打印)及相关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送至省农业信息中心,同时报上述材料电子版(发电子邮件)。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通知及附表电子版请从甘肃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目中下载。

  五、表彰方式

  推荐确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农牧厅发文表彰,授予“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 系 人:张生璨

  联系电话:0931-8179242 13239676466

  电子邮箱:zsc1818@126.com

  附表1: 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 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 全省农业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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