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精神,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399号)要求,省商务厅决定选择发展基础好、带动效应强的城市启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商办发〔2015〕62号)要求,通过对10个市州申报试点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决定将宜昌、黄冈、孝感、随州等4个城市明确为首批全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城市。
各试点城市要按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引》(商流通司函[2013]149号)、《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商办流通发[2012]820号)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商流通司函[2013]145号)要求,进一步摸清中小商贸流通企业需求,抓紧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搭建平台,集成政策,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明确承建主体、重点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加快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制,组建事业编制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完善支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和办公场地,搭建信息网络平台,遴选优质服务机构,为广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所需的各类服务,确保试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