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商办建字〔2013〕137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直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建函〔832〕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启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二)支持方向:直营店、乡镇商贸中心、信息化建设、新建配送中心。
(三)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大型、示范性项目和大型骨干流通企业。
(四)支持方式和标准
直营店、乡镇商贸中心、新建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对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车辆)30%的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信息化建设项目:对承办企业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与农家店互联互通并开展商品订货、商品配送流程管理等业务,帮助提高农家店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扶持。
(五)时间要求:2014年8月底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
二、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抓紧时间对2014年8月底前可建设完成的项目全面进行摸底调查,指导企业认真准备项目申报材料,前期申报的项目材料如存在不完善的要予以补充完善,以免影响项目入围。项目申报材料按《关于做好2013年度第二批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储备的通知》(赣商建字〔2013〕158号)要求准备,项目储备申请表填写要一个项目一张表。
2.各设区市对企业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申报范围,并认真填写《201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清单》(见附件),前期申报的项目一并补充填写进来。
3.请各设区市于11月30日前上报储备项目相关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一同报送,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发时间为准),省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确定201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清单。
联系人:李小申 联系电话:0791-86246664
传真:0791-86246670 邮箱:scjsc6670@163.com
附件:2013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清单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