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1    浏览次数:2

赣科发计字[2013]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两年一次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启动。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精神,受省政府委托,我厅负责我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以下简称“两院”)2013年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和初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范围和条件:

  1、年龄要求: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为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被推荐候选人的学科专业范围:包括6个学部(数学物理学部10、化学部10、生命科学和医学部12、地学部10、信息技术科学部7、技术科学部11)所涵盖的各学科专业范围。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

  3、被推荐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二、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范围和条件:

  1、年龄要求: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70岁,即为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被提名候选人的学科专业范围:包括9个学部(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所涵盖的工程科学技术的各学科专业范围。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

  3、被提名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是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学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三、推荐和提名程序:

  凡2007、2009、2011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3年必须停止1次被提名和推荐两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候选人一律按规定的渠道推荐和提名,不受理个人申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厅局、省直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有关“两院”院士的增选详细情况、提交材料表格及录入系统可到中国科学院网址www.casad. cas.cn和中国工程院网址www.cae.cn查阅、下载。

  请各推荐提名单位严格按照“两院”院士候选人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和推荐提名工作,在2013年3月1日前(过期不受理),将推荐和提名候选人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四、报送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推荐单位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形成并签名盖章的候选人的《推荐书》纸质件2份、候选人填写的《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2份、《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和《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各1份。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

  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且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提名单位用“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录入系统”形成的《提名书》原件一式2份,并附光盘。《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提供每位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如超过规定数量,将不予接收。《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联系人:雷昊  钟荷花

  电话、传真:0791-86252914

  邮编:330046

  地址:江西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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