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陕西省 » 科委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5

委厅系统各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35号)精神,现就委厅系统2014年开展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4.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人选指标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标分配,委厅系统共5名推荐指标。请各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推荐1名人选,参加委厅系统选拔。高技能人才人选报送时请注明。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三、推荐选拔程序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对拟推荐人选除涉密人员外,要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单位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后,省科技厅将对候选人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对拟推荐人选经公示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15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报送材料提交省科技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享受特贴人选情况一览表和数据库文件。其中:

  1.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1份。综合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 《201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由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请在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网站中,通过下载安装)生成打印的《政府特贴申请表》2份,并附能证明推荐人选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认真审核参评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数据(文件后缀名为“.RPU”)及登记表(由软件生成打印),确保数据库文件与综合报告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4.以上报告、表格和数据均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相关资料表格,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 )下载。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存底。

  联 系 人: 赵 英    张 杲

  联系电话:(029)87294180    
 
 附件:2014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陕西省科技厅人事处
2014年4月9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