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厅局,省科学院,省科协、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和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精神,按照省政府做好我省“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程院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从2013年开始,将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单位、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并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不得接受重复提名,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
二、各市(行署)人民政府负责通知属地单位推荐和提名院士候选人,省直有关厅局负责通知所属企业、事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推荐和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凡双重领导的单位推荐或提名候选人,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三、推荐和提名候选人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拟推荐和提名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各推荐和提名单位要成立由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被推荐人和被提名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凡在2007、2009、2011年已连续三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2013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推荐和提名候选人应特别注意对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并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科技专家,尤其是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的推荐和提名(科学院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为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程院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时,需按规定提供《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其中:《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请使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所提供的电子文件填写(电子文件从学部网页下载,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请按要求提供PDF格式的电子文件。
《推荐书》由推荐人所在单位填写,《附件材料》可由材料提供者填写。请材料提供者提供《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出具《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推荐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时,需按规定提供《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件一式4份(加盖公章),附光盘。同时,要求提供每位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七、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3月1日---3月11日将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或提名材料,派专人报送至省院士工作办公室,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关于报送候选人名单及其材料的函》一式2份。并将名单和基本信息(格式按《推荐书》第一页或《提名书》第一页及主要工作业绩500字左右)以纸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
八、各单位推荐或提名工作结束后,黑龙江省“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委员会”将召开工作会议,对推荐或提名的院士候选人进行初选,通过的人选作为我省正式候选人报送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
九、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通知、《推荐书》、《提名书》样式、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可到中国科学院网:www.casad.cas.cn、中国工程院网:www.cae.cn上查询和下载。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组织落实,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院士工作办公室沟通,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徐敢利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9号5楼
邮 编:150001
电 话:0451-87010266
电子信箱:87010266@163.com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