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30    浏览次数:3

鲁农财字〔2013〕79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各项目县农业局: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省农业厅近期将对已连续3年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的项目县进行全面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一)项目有关文件。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有关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批复和领导讲话等文件。

  (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鲁财农〔2012〕14号)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县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备案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变更申请和批复等材料。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三年来,是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项目批复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

  (二)项目建设质量和标准。主要评价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标准是否达到项目的设计要求,是否基本满足生产需要。

  (三)项目实施效果。主要评价项目实施以来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包括项目县和示范园增产增收增效情况,农产品质量提升情况,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推广应用情况,节肥、节药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情况。

  (四)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评价项目、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档案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管护、运行机制等方面是否有所创新,项目运行是否规范、高效和可持续等。

  (五)违规违纪行为。主要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三、方法步骤

  本次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各级在验收过程中都要注重实效,深入现场,重点验收项目完成的真实情况、建设标准质量、档案资料管理等,通过采取实地测产和抽检一定数量的产品等方法,全面、客观、科学评价项目取得的真实效果。测产和抽检产品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测产要根据不同建设内容各选择至少一个项目区;抽检产品样本不少于15个,要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提供项目区与非项目区的对照数据和情况。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县自验。各项目县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要求和具体验收内容,组织有关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三年来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验,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1-5),自验合格后向市级农业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二)市级验收。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县的验收申请,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项目县测产和产品抽检结果予以核实认定,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可以组织重新测产和抽检,并将市、县验收报告和验收申请报送省厅。

  (三)省级验收。省厅按苹果、蔬菜和食用菌产业组织3个验收组,每组由有关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组成。每个验收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验收方式如下:

  一是听取总结汇报。听取项目县的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汇报,观看反映三年来项目建设的专题片(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二是审查档案资料。查看项目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主要了解项目、资金管理以及管护、运行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分类归档,整理成册。

  三是审查测产和产品抽检报告。对市、县测产和产品抽检方法程序以及报告(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和结果不真实的,验收组进行实地测产,并督促项目县按要求重新抽检。

  四是进行现场考察。采取随机抽点的方法,从项目县每年度各项建设内容中选取1~2个项目区,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实地验收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建设质量和标准、以及管护和运行情况。

  五是形成验收意见。查阅有关市和项目县的验收、自验资料,由验收组成员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验收量化指标表》(附件6)独立进行打分,并根据分数汇总结果,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六是确定验收结果。对各项目县的验收工作结束后,厅领导小组听取验收组的汇报,与省财政厅会商,结合年度绩效考评情况,综合确定验收结果。

  四、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自2013年10月10日开始,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上述时间内确实不能完成验收的,可适当推迟,但最迟不超过2014年10月底。有关市和各项目县的具体验收时间自行确定。省里的验收时间根据有关市提出的申请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市级申请日的15个工作日。

  五、验收结果及应用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整改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三种。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全面完成计划任务、经费使用合理、项目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完整的项目,确定为通过验收。

  对实施地点不符、达不到项目实施方案和批复文件要求、档案资料不完整的,经整改后可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确定为整改待验收。对需要整改的项目,项目县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后向省农业厅提出验收申请,并按程序组织验收。如仍未达到要求,则确定为不通过验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县项目不能通过验收。一是建设任务完成不足90%;二是档案资料不全面、不规范、不符合要求;三是验收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四是经有关部门查处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通过验收的项目县,根据验收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对验收优秀的项目县在下一年度项目评审中给予加分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县限期整改,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市和项目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专门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验收工作。项目县自验合格后,及时向市农业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级验收合格后,向省农业厅提出验收申请,并按时报送有关报告、材料、表格等。

  (二)规范操作,准确评价。在验收工作中,验收组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验收要求和验收方法、步骤,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县做出准确评价。

  (三)深入扎实,严肃纪律。验收过程中,验收组要深入现场,认真听取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决不能以听取汇报代替实地考察、走访,更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

  附件: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验收报告(提纲)

  2.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统计表

  4.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经济效益情况统计表

  5.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生态和社会效益情况统计表

  6.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示范带动情况统计表

  7.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验收量化评分表

  鲁农财字〔2013〕79号附件下载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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