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41号)精神,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作用,结合《广西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第六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型企业试点目标和内容
(一)试点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企业创新体制,努力探索企业创新机制,全面培养企业创新人才,积极营造企业创新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创新文化,整体推动我区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大幅度提高我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广西提供支撑。
(二)试点内容。
创新型试点企业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自主创新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措施、工作进度和年度计划,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试点:
1.探索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推动创新的现代公司制度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组织创新、营销创新的内部体制机制。
2.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研发机构,提高企业对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提高企业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提高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能力。
3.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积极探索期权激励等措施,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的人事、分配和奖励等激励政策,引进和培养创新领军人才、研发骨干,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形成与企业自主创新相适应的研发和管理团队。
4.加大企业科技投入的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财务制度和统计核算体系。把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用足用好,切实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试点企业的研发经费必须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的主体、投入的主体、执行的主体、受益和风险承担的主体。
5.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品牌战略,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6.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弘扬企业家敢为人先、敢冒风险、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科技素养和创新意识,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全员创新;进一步提倡求真务实的精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保护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建设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文化。
二、试点企业选择的资格和条件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重点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开展。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7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在广西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科技规划纲要》的战略方向;企业守法经营,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及相关负面信息。
(二)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信用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财务报表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未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企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建立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管理规范高效。
(三)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应达到3%以上。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拥有主导产品的核心技术或拥有相关专利,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或区内居于领先地位。主持或参与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五)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较好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为健全的技术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重视科技人员及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六)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有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有创新管理意识,建立良好的职工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企业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七)具有行业或地区示范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创新和管理,通过竞争发展,能够形成企业自有品牌;在产业链发展中关联性强,在行业或区域产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发展潜力;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或具有较强的提供就业岗位的能力。
三、遴选程序与扶持措施
企业自愿申请,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推荐,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根据创新型企业的选择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自治区科技厅审核确定第六批创新型试点企业。
自治区科技厅将以科技项目的形式在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及技术、产品创新等方面向创新型试点企业倾斜。申请试点的企业根据“广西2015年度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指南”申请2015年度“创新型企业培育”课题,自治区科技厅将对确定的第六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择优安排50万元的创新试点引导经费,试点企业按不低于2:1的比例配套,专项用于试点企业技术创新平台条件建设。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数据表。可在广西科技厅网站下载填写《第六批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治区(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资金负债表、利润表以及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报表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企业科技发展规划,有关创新管理、激励制度或管理办法;
6.试点企业要具备的7个方面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所有数据都要有附件材料支撑。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科技局积极宣传发动本辖区有关企业申报,并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推荐关,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14年9月5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及基本数据表纸质版一式5份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厅。
(二)请各市科技局在做好第六批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同时,对过去已有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最新情况。
六、联系方式
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谢美清 0771-2633078
电子邮箱:kjtzsc2004@126.com
地址及邮编:南宁市新竹路20号,科技厅913房(530022)
附件:1.第六批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
2.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数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5日
相关下载:
桂科政字〔2014〕115号 关于开展第六批广西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第六批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doc
附件2: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数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