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激励高校提高办学质量、深化内涵发展、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能力,我省近期组织了“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的评选活动。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现将拟通报表彰的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高校名单公示如下: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江汉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11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表彰高校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写明异议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省教育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电话:027-87328043;来信请寄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