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4    浏览次数:2

  赣科发农字[2013]8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落实全国及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扎实做好2013年“万名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加快科技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带动产业链集聚和延伸,加快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更好地推动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行动,我省拟建立省级科技特派员人才库。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志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入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农村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科技特派员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研发、实践操作、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4.省级科技特派员(团)以省直单位科技人才为主,市、县(区)也可推荐优秀人才。

  二、申报形式

  科技特派员以个人为主,也可以采取科技特派团的形式。科技特派团是由3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的团队,帮助所对接的地区、基地或企业培育一个或做大做强一个产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的科技服务。

  三、 支持方式

  1.认定发证、授牌。对上报申请,进行筛选、认定。通过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团,分别由省科技厅颁发《省级科技特派员》证书和《省级科技特派团》授牌。

  2.专项支持。对获得证书和授牌的科技特派员(团),将分批次通过科技特派员(团)专项予以支持。

  3.倾斜支持。对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团,在申报支撑计划、农业成果转化资金、星火计划等科技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支持。

  四、相关要求

  1.申报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团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1)。

  2.各推荐单位核准并签署意见,然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科研处)填写汇总表(附件2)。

  3.请有关主管单位、设区市科技局将核准后的申请表及汇总表于2013年元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怡士  尹伊     电话:0791-88861156

  电子信箱:jxkjtncc@163.com      邮编:330046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附件:1.江西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江西省级科技特派员汇总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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