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市、区)民爆器材行业监管部门,各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

  2012年,我省民爆器材行业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及“平安浙江”建设要求,以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安全,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奋斗目标和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继续保持了我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2012年全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制定《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事迹材料(随同发送电子版本)上报我办民爆处。我办将于2012年12月30日前确定公示名单,2013年1月表彰。

  联系人:周家哲,联系电话:0571-87056945、1885714654。

  传真:0571-87056923,电子信箱:mbc@zjjxw.gov.cn。

  附件: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称号

  在全省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不含总公司)中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并分别授予“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视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和完善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人员伤亡事故及民爆产品丢失、被盗事件。

  2.抓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建立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档案;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能力;注重加大技改投入,认真履行民爆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3.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活动有方案、有动员、有部署,并取得成效;在本年度省国防科工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企业综合得分达到90分以上。全年没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依法依规经营。企业生产设施、仓储设施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的规定,民爆器材销售企业总仓库符合民爆产品储存要求;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的民爆产品销售经营数据资料及时备案,销售备案及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5.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本岗位上积极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在岗位职责范围内连续3年未发生各类事故。

  2.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积极参与本企业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本企业“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在事故抢救中有重大贡献。

  4.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各类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有力,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5.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安全生产体制建设、法制建设、队伍建设、科技进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良好表现。

  6.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其他突出成绩。

  三、推荐评选原则

  推荐评选工作的原则是: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依靠群众。要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坚持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安全生产的先进个人拟向安全工作岗位和一线工作岗位人员倾斜。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年度民爆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方式选拔,按照《2012年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综合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各地根据评分情况择优按推荐名额推荐上报。我办经综合考评,按得分高低确定先进单位公示名单,其中生产企业产生3个,销售企业产生10个。

  各地民爆行业先进评选推荐工作均由各市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牵头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程序

  1.名额设置

  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原则上一个生产厂点推荐1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民爆器材销售企业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后。

  2.推荐程序

  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的推荐,各部门要在组织企业进行自评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评分表》各项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择优选拔推荐。各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由各部门组织企业填写《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推荐表》和《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经企业所在县(市、区)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及各生产销售总公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我办。

  3.公示

  我办根据推荐结果、申报材料,结合行业全年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分,结合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过省经信委网站予以公示。

  4.表彰奖励

  我办根据公示结果,做出表彰决定。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先进事迹材料组织宣传、学习。

  (二)报送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条件,严格标准,严格按分配名额,逐级审核上报。

  2.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见附件,可在省经信委网站“首页—>民爆处”下载)。

  附件:1.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销售企业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2年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综合评分表

  3.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推荐表

  4.2012年度浙江省民爆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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