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和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3

苏科政〔2013〕17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省各有关部门:

  2013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我省院士候选人提名和推荐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和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增选名额及候选人年龄要求

  2013年,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名额不超过60名。其中:数学物理学部10名、化学部10名、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12名、地学部10名、信息技术科学部7名、技术科学部11名。被推荐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4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并实行新的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办法。工程院设有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农业学部,医药卫生学部,工程管理学部等9个学部。所有学部涵盖的工程科学技术各学科专业的专家均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我省报送各学部候选人不超过3名,年龄不得超过70岁〔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凡2007、2009、2011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3年必须停止1次被提名和推荐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有关两院院士增选的具体通知、相关文件及增选提名系统录入软件等可分别在两院网站上查询和下载(中国科学院网址为http://www.casad.ac.cn,中国工程院网址为http://www.cae.cn)。

  二、推荐渠道和程序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院士候选人提名和推荐工作。省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工作。省科技厅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并将经遴选委员会提名和推荐的候选人报省政府批准后上报两院。

  三、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界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和省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院士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标准和条件,认真审议,严格把关,慎重推荐;要特别注意提名和推荐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各单位提名和推荐候选人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对拟提名和推荐的候选人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同行专家的意见;提名单位应成立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相关报送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

  院士提名和推荐候选人的各种上报文本材料的准备、填写及报送等,均要严格按两院通知的规定要求,并下载两院新提供的增选录入系统软件录入和打印。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及省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两院文件有关报送材料的规定,将院士候选人需报送的所有纸质件及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和U盘,于2013年3月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  邓逸民  (025)83359584

  王建华  (025)83222067

  附件:1、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12]183号)

  2、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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