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国防工办,有关企业:
为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新产品开发,加快转型升级。我厅将编制2014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目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申报企业填写《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及本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报各市主管部门,省国防工办。
二、各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项目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的项目及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汇总(使用Excel表格),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三、省属企业由集团公司统一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四、凡列入重点新产品开发的项目,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6] 6号)等有关规定,在当地税务部门申报办理有关优惠政策。
附件:1.陕西省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申报表.doc 2.陕西省重点新产品项目汇总表.xls 3.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统计表.xls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