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山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培养、支持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促进了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人才队伍建设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09年入选者及上一年度申请延期的入选者进行了结项验收,现将验收结果通报如下:
一、2009年强校工程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情况
2009年,全省共有1所高校的1个团队入选“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4所高校的9人入选“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1所高校的31人入选“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持计划。
从学科结构来看,理工农医类共有1个优秀创新团队、7名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22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人文社科类共有2名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9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结项验收情况
目前,全省高校共有1个优秀创新团队,9名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31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其中以前年度申请延期入选者3名)申请结项验收,3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申请延期。
资助期内,入选者共发表各类论文440篇,其中SCI收录174篇,EI收录89篇;出版学术著作31部,其中主编16部;共申请发明专利109项,获得专利授权65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2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2项,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27项。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83人/次,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277人/次,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做特邀报告44人/次。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7名,硕士研究生43名,本科生134名。
资助期内,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支持计划,7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人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1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结项验收以学校为单位进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提出质询讨论,形成了验收结果。经评审,有1个团队、7名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17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被评为优秀,2名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和13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被评为良好,1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建议延期结项。
三、结项情况分析
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入选者能够按照《申请书》中的内容与要求开展研究,加强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部以上重大项目,取得了一批高水平、有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按期完成了研究任务。
验收结果显示,通过实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研究特色、标志性成果、创新能力建设、科学研究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学科发展的贡献、人才培养和交流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达到或超过了预期的目标,对提高我省高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做出了的贡献。
但是在结项验收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的入选者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标志性成果数量不多、水平不高、影响不大。
2、有的入选者在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时,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英文缩写为“OIT”)等字样。
3、有的入选者作为学术带头人,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组织协调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承担重大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培养的能力亟待增强。
四、意见和建议
1、入选者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组织协调好项目组成员,面向学科前沿,突出特色和优势,开展具有创新性的工作。
2、入选者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OIT”等字样。未标注的成果,在结项验收时不计入入选者的研究成果。
3、入选者所在学校要认真做好与本资助有关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软件、数据库、专利授权以及鉴定证书等相关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要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在结项验收时不计入入选者的研究成果。
4、此外,本年度建议延期和申请延期的入选者,统一与2010年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一并结项验收。
附件一:200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验收结果
附件二:200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验收结果
附件三:200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验收结果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