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9    浏览次数:5

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13〕3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文件从www.zaczj.gov.cn网址下载)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14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