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信函字〔2013〕22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429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及专业测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工作,仍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高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按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和村委会推荐申报。
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外,不再推荐申报。
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仍按照《关于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规定执行。其中,《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要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表格,且必须本人填写、签字,不得使用自行打印装订的表格材料。
2、认真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76号)有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其中,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放宽外语考试成绩要求的,当年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45分及以上。
3、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须持原件申报。如原件丢失,须出具省人事考试中心补发的证书或开具的证明。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无效。
4、符合免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5、符合免考计算机应用能力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上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6、符合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须上报《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8、需要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9、个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其中,填报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继续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不填写个人承诺语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0、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意见栏内公章一致。未经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1、申报材料整理要求: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3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3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有效的成绩合格证、放宽职称外语成绩审核表、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等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生成)的顺序单独整理好,以备报材料时首先审核,申报人员的档案材料装箱顺序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11、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六公开”监督卡》等其他材料装入统一印制的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
12、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登录,在线填报。
三、专业测试内容及办法
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申报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实行先测试后评审的办法,测试成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提交评委会。
1、高级经济师测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近年来国家经济政策、经济热点问题等,不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
高级经济师专业测试定于2013年12月1日进行。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共150分钟。考试地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乘车路线:从长途汽车总站乘K92路公交车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搭乘出租车费用在16元左右;从火车站乘9路公交车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可,搭乘出租车费用在12元左右(场地有限,建议不要自驾车前往)。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上传本人清晰的电子版照片。参加测试人员于2013年11月26日9:00--11月28日16:00自行登陆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没有打印照片的或自行粘贴照片的准考证无效。参加测试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凡未能出示证件的,一律不准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和纸面文字资料外,禁止携带平板电脑、手机等各种上网、通信工具。
2、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5分钟。答辩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由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自述,时间10分钟。第二部分由测评委员会专家现场提问,答辩人员当场作答,时间15分钟。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专业答辩定于2013年12月13日—15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人员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栏)。答辩地点:济南军区厨师培训基地(济南汇源宾馆),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7631号(济南大学西校区南门向西大约150米)。乘车路线:从长途汽车总站乘K92路到济南大学站下车,换乘K94路到前龙花园站下车,搭乘出租车费用大约26元左右;从火车站乘9路公交车到济南大学站下车,换乘K94路到前龙花园站下车,搭乘出租车费用大约20元左右。
参加答辩人员应按规定时间,首先到签到处领取考核卡,按照卡上的要求认真填好后交工作人员,等待点名进入候考室、答辩室。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凡未能出示证件的不得入场。
3、根据今年职称工作总体安排,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的专业测试不再组织补考,请各呈报单位尽早通知参评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四、纪律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材料报送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31-86938870。
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531-55583179,86162904。
附件:2013年度工程技术、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
2013年度工程技术、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呈报部门(单位) |
报送材料时间 |
省直 |
10月31日—11月1日 |
济南 |
11月4日上午 |
青岛 |
11月4日下午 |
淄博 |
11月5日上午 |
枣庄 |
11月5日上午 |
东营 |
11月5日下午 |
烟台 |
11月5日下午 |
潍坊 |
11月6日上午 |
济宁 |
11月6日上午 |
泰安 |
11月6日下午 |
威海 |
11月6日下午 |
莱芜 |
11月7日上午 |
日照 |
11月7日上午 |
德州 |
11月7日下午 |
临沂 |
11月7日下午 |
聊城 |
11月8日上午 |
滨州 |
11月8日上午 |
菏泽 |
11月8日下午 |
其他 |
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