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各培训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2015年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科〔2013〕15号)、《关于下达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4〕100号、苏农计〔2014〕54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和全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科教兴农与人才强农战略,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现代农业建设技术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培训目标与内容
(一)部级班:一般不少于1周,主要包括重大实用农业新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打造县域农技推广的领军型人才和管理专家。
(二)省级班:一般不少于5天,重点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江苏现代农业建设,农技推广法律法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粮食安全与江苏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标准化生产,循环农业与生态文明建设,设施农业发展策略等培训和实践,使之成为农业技术专家、培训其他农技人员和农民的重要师资。
(三)县级班:一般不少于30学时,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培训,同时对农技人员急需了解的新技术、急需获得的新方法进行培训,使之成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重要师资,成为“一专多能型”推广人才。
三、组织方式
根据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总体安排,并结合省级班实际,部省级班依托国家或省级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分区域、分产业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县级班分区域由农业高等院校承办,结合县域产业发展与县乡农技人员专业水平以及培训经费的实际,与县(市、区)农业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培训课程,错开农忙季节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采用“走出去或引进来”办班的方式,集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一)项目实施县遴选学员。各项目实施县要按照任务分配表(附件1),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表及时报送相关培训基地(附件2)。
部级班:在编在职的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指导员,以县级农技推广、管理人员为主,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能够组织带领县域内相关专业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在当地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农机推广人员主要从乡镇承担技术指导员的农机专业人员或县级农机专业专家中选派。
省级班:县乡农技推广骨干。
县级班: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高中以上学历。
(二)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各类培训基地要按照农办科〔2009〕58号《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试行)》和《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开展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考察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各培训班要明确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省级班要选举班委会,加强学员的自我管理,强化学员互动和交流;各农业高等学院(校)要加强与县(市、区)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认真开办好县级培训班。
(三)考试考核。各培训基地要在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门的结业考试,并将成绩记入学员信息档案。考试种类分为考试和考核两种。对于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由人社部和农业部印制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时间记入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基地发放培训证书时,必须在学员照片处加盖印章。培训证书是专技人员参加培训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检查验收。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和培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将纳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考核内容。农业部以及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每年对项目实施县和培训基地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对项目实施县和培训基地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建立项目承担单位的退出机制。对未能较好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和遴选学员不力的项目实施县进行轮换。
四、资金安排
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经费在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部级班人均培训费用标准为4000元/人,省级班人均培训费用标准为3000元/人,列支部省级班及特岗计划人员培训经费后的剩余部分为县级班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培训承办单位按分配任务开具发票,项目实施县于培训班开班前支付。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县要高度重视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农技人员培训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作为补助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妥善处理好参训人员业务工作和参加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和工作两不误。
2、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选用教师情况、培训教材(教案)情况和学员考试考核情况。要切实加强师资和教材建设,建好师资库,做好课件,保证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做到生活上照顾好学员,学习上辅导好学员,管理上组织好学员,确保培训安全、有序、富有成效。按照补助项目的网络报送要求,为规范基层人员培训管理,所有备案后的培训基地都将获得网上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数据库的录入和查询。各培训基地要及时登录并填写详细培训信息,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和数据库。省农委、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机局负责组织好本行业相关培训并进行督查,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将培训情况及时报送省农委科教处。对组织和开展培训不力,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且2年内不得重新认定为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
3、各项目实施县要按照计划分配选择好参培人员,并于开班前将学员报名表(附件2)报送相应培训单位并发送电子邮件,各培训基地根据计划培训人数科学安排培训时间,及时与相关县联系沟通,并组织开展培训,2015年2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方式:省农委科教处刘勇军、朱泓,025-86263800、86222689(传真),1911511040@qq.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张岩,025-83581276,4897303@qq.com;
省农机局张洪潮,025-83275270,jsnjk@163.com;
南京农业大学陈秀琴,025-84396232、84395744(传真)、13770738529,cxq@njau.edu.cn;
南京农业大学无锡渔业学院明俊超,0510-85555796,13584213384,mingjc@ffrc.cn
扬州大学陈源0514-87979351、13056350259,nxx@yzu.edu.cn;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胡培全,0511-87290900、13952935093,hupeiquang@sohu.com;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王勋,0512-66098936、18962113713,314771410@qq.com;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郝福星,0523-86667668、13401230678,330848219@qq.com;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于步亮,0515-88876900、13851056235,ybl005@163.com;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吴松,0517-85888110、15952352835,2397081108@qq.com;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周奎生,0516-83628102、13685183398,xzzks5090@126.com;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丁建华,0513-81050520、13275298366,ntnydjh@163.com;
淮海工学院许建和,0518-85895427、13851295403,jianhexu218@163.com。
附件:1.2014年江苏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任务分配表
2.农技推骨干人才培训报名
3.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4年7月20日
附件1-1:2014年部级班任务分配表.xls
附件1-2:2014年省级班任务分配表.xls
附件1-3:2014年县级班任务分配表.xls
附件2:农技推广骨干报名表.doc
附件3:参训人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