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推荐首批省级重要商品储备(生猪活畜类)企业和基地场资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次数:3

  皖商明电〔2012〕210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做好2013年省级生猪活畜储备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切实加强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2〕1039号)和国家储备商品工作会议“严把准入关、在栏(库)关、检查关、出入栏(库)关”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荐承担首批省级重要商品储备(生猪活畜类)企业和基地场资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生猪活畜储备是稳定生猪生产、促进供需平衡、实施应急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商务部门职责所系,更是各级商务部门践行“民生商务”的重要抓手之一,加强生猪活畜储备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要高度重视首批省级生猪活畜储备企业和基地场的推荐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先获得资质,后承担任务,实行动态管理。要精心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认真对照条件,据实填报相关申请表(见附件1、2)。

  二.实地核实,择优推荐。对申请拟承担省级生猪活畜储备任务的企业和基地场,各级商务部门要根据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实地核实,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如企业有多个基地场,都必须分别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要予以批评纠正。在此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情况,择优推荐。首批推荐的基地场存栏母猪数量不少于500头或常年在栏规模不少于8000头。合肥以南的每个市推荐1—2家,广德、宿松各1家、合肥以北的每个市(含合肥)推荐2—3家(已获得并承担中央储备肉任务以及省商务厅推荐国家资质的企业单列,不受数量所限)。超数将不予受理。

  三.材料完备,真实详尽。各市上报省厅的材料包括市级商务部门的正式推荐文件和相关附件材料。推荐文件包括所推荐企业(基地场)基本情况、推荐理由、建议承储任务等。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和基地场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2012年生产、销售情况,年出栏量,在栏生猪数量等,企业填写代储企业和基地场资质申请表相关栏目(见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2.基地场的位置图。基地场在谷歌地图上(http://ditu.google.cn/)的具体位置截图(卫星和地名模式,见附件3图例,大小为22×17cm)。比例尺为距地面200米高度。

  3.基地场的平面图。涵盖整个基地场的平面图,注明方位,猪舍编号和类型(产室、保育、育肥等),明示拟圈养省级活畜储备的猪舍。

  4.拟圈养省级活畜储备的猪舍平面图。标注朝向,拟圈养省级活畜储备的猪舍;每栋猪舍的猪栏划分情况和数量;每间猪栏最多可饲养育肥猪数量;每栋猪舍最多存栏育肥猪数量。

  5.相关照片。包括:企业正门照片,市县商务部门核实的现场照片;猪舍外部照片和猪舍内部照片;饲料加工现场照片等(电子邮件发至28193492@QQ.com)。

  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省商务厅与省财政厅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资质并据此安排2013年度生猪活畜储备计划。请各市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材料报至我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李磊、宫寒,0551-63540067,63540047)。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级重要商品储备(活畜)代储企业资质申请表
  2:省级重要商品储备(活畜)基地场资质申请表
  3:××基地场谷歌卫星地图

安徽省商务厅
2012年12月11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